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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张承高速公路崇礼至张承界段竣工验收环保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省张承高速公路崇礼至 张承界 段竣工验收环保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承高速公路 崇礼至张承界段 (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 由 河北省 交通运输厅 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张承高速公路崇礼至张承界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工【2013】2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10-0661)。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75%, 招标人为 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张家口管理处 。 该 项目的 竣工验收环保咨询项目 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

2.2项目概况: 高速公路路线起于张家口崇礼县城北,与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至崇礼段相接,过下白旗东、南山窑东,继续向东北延伸过清三营东至清六营北、设隧道穿越桦皮岭,至老虎沟东北,经西坝西,向北在西辛营和东辛营之间穿过,然后向东北经黑土洼村东至东滩村,之后转向东,终于沽源小二号村北的张家口和承德市交界处,与拟建的张承高速公路承德段相接。路线总长101.953公里(其中本项目建设里程98.806公里,二秦高速公路项目实施的东滩枢纽互通区3.147公里)。 全线设施设塔院、沽源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2处(与南山窑、沽源收费站同址建设),匝道收费站4处(南山窑、战海、西辛营、沽源),隧道管理所1处(与南山窑收费站合建)。

高速公路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二秦高速东滩枢纽互通段,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二秦高速东滩枢纽互通至终点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 张承高速公路 崇礼至张承界段 竣工验收环保咨询项目招标,主要包括编制全线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项目竣工环保文件咨询及编制报告咨询文件所需必要的检测等。

2.4 服务期:合同签约后直至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专项验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类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或事业单位 , 具有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类别:交通运输),有足够的人员、仪器设备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信誉良好的单位 均可 对本项目 提出投标 申请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3.5 为 本项目 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的 单位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及与上述单位 存在有隶属关系的投标人,不可以进行投标。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1日 , 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下同),在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西大门南侧)12层售标书室 ) 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 2015年12月15日上午10:00 ,投标人应于当日 8时00分至10时0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河北汇宾大酒店四楼汇博厅(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60号)。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张家口管理处

地 址:张家口崇礼县商贸新区12号楼

邮 编:076350

联系人:袁小冬

电 话:0313-4768716

传 真:0313-4768766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 11层

邮 编:0 5 00 1 0

联 系 人:罗珊珊、李志军

电 话:0311 - 69052002 、0313-5980397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件 2 资格 审查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项 目

要 求

资 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或事业单位 ,具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类别须包含交通运输)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 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

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过去1年(2014年1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